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五四九号
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提交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标志”特殊标志登记申请予以核准。
特此公告。
附件:“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标志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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