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各高等院校: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遴选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服字〔2020〕9号)转给你们。请按照通知有关要求,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并于2020年4月7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知识产权发展处 强 健 0471-6628927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遴选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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