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包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紧紧围绕包头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工作决策部署和2021年工作目标,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要求重新布局调整,积极配合包头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部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基本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一是按照包头市市场监管局机构改革总体部署,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包头受理窗口”启动运行,整合商标受理、质权登记窗口职能,“一窗通办”商标注册申请和质权登记等25项业务。共受理商标注册申请101件,受理后续业务申请34件,其中商标续展申请26件,商标变更申请8件,接待咨询1513人次,其中商标注册咨询1453人次,后续申请类咨询800多人次。三是设立包头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室,配备一体化在线调解终端平台,积极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联系,开展知识产权诉前调解工作。
下一步,包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持续认真贯彻落实包头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能力,以社会公众和创新创业主体需求为导向,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体系,加大创新成果保护力度,确保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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