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知识产权纠纷,切实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及其他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结合鄂尔多斯市实际,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与司法局依法共同设立了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委员会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成立,归口鄂尔多斯市司法局伊和调解中心,吸纳专业律师、法官、公务员及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等组成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委员会将依法受理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权益纠纷,并对争议事项进行调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同时将接受各级人民法院委派、委托,行政机关委托,调解专利及商标等知识产权纠纷。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出具调解书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增强协议法律约束力。
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是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工作的重要内容,设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委员会是落实《鄂尔多斯市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具体举措。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工作委员会将研究制定有关工作制度、标准和流程,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解答咨询、案例宣传与业务培训,研究总结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的特点和经验,提升工作效能,为鄂尔多斯市建立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规范高效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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