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通知》(内市监知发字〔2022〕411号)要求,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作方案(试行)》,经企业自愿申报、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推荐及专家评审论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审核评议,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9月19日至9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提出,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及电子邮箱。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金虎 0471--5271969 nmgip2017@126.com
附件: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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