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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8 10:58:2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

点击量:654

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329号),现将我区组织申报与推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329号)(附件1)。

2.各推荐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本行政区划内推荐,并严格审核申报项目的真实性。

二、推荐单位

1.请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http://service.most.gov.cn)至12月23日16:00前在线填报项目预申报书,申报单位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后,于12月24日前将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报送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初审。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并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

2.请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申报单位于12月23日16:00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并将推荐文件及推荐项目清单(扫描件)12月27日前通过电子邮箱(nmgjhc@163.com)报送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3.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只受理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的项目,于12月30日16:00前将推荐项目提交至科技部。

三、联系方式

1.组织推荐

联系人:杨  瑞:0471-6328708

        翟羽佳:0471-6328801

2.业务咨询

联系人:科技合作处 刘锦涛:0471-6328620

附件: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 项2022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3.“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一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

附件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docx

附件2:“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3:“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一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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