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主要成效纪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保护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论述,强调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知识产权工作在国家治理中的战略定位更加明确,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前进方向愈发清晰。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正式开启。全国知识产权系统立足知识产权事业“两个转变”的历史方位,深刻领会“五大关系”,全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六项重点”,取得显著成效,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
高位推动 系统部署
202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坚定不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高位推动,上下协同,力行“两个维护”,形成《中共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明确134条举措,站位全局,推进知识产权保护重大工作。各地各部门持续推动《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及2020年至2021年推进计划贯彻落实。以西藏出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为标志,全国31个省(区、市)均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文件。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再次纳入中央督察检查年度考核计划,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检查考核,活用指挥棒,推动保护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天津、河北、江苏、浙江等地已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考核,同时在全系统内进一步强化试点示范引领,提气鼓劲激发保护新动能;确定第二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试点,试点单位累计达到15家;新筹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50个,在建56个,累计建成18个。
落深落实 强化保护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一年来,全局全系统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任务,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快构建“严、大、快、同”保护格局,取得明显进展。
“行政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渠道,也是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方面和特色优势。”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全局全系统不断加强制度创新与系统集成,从加强专利、商标执法指导,发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作用,健全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等方面着手,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效能。具体工作有:制定印发《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办法》,建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制定《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加快构建行刑有效衔接的保护运行机制等。全系统共计受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4.98万件,并创造多个“首次”,如浙江开出全国首张专利重复侵权行政处罚罚单、上海完成首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强化法治化水平的同时,还须从优化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完善维权援助体系、做好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等多方面持续发力。2021年,在深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和能力建设方面,新批准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17家、快速维权中心8家,全国保护中心达到57家,快速维权中心达30家,共办理保护维权相关案件4.3万余件;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28个省(区、市)256家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已入驻平台,累计受理调解案件2.3万余件。在加强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方面,会同贸促会印发进一步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及22家地方分中心有效运行,各中心累计处理各类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案件569件,提供咨询服务2400余次。
聚焦聚力 破解难题
2021年,全局全系统敢为人先、勇于创新,继续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改革,加强源头保护和行业监管,在多个重点领域攻坚克难,取得重要突破,为知识产权保护注入动力、释放活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过去一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各地方,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申请等行为。向地方通报四批次81.5万件非正常专利申请,前三批撤回率达97%。打击恶意商标注册申请48.2万件,快速驳回抢注“长津湖”“全红婵”等商标注册申请1111件,向地方转交涉嫌重大不良影响及商标恶意注册案件线索1062条。深入推进代理行业监管“蓝天”行动大会战,共约谈代理机构2350家,责令整改2105家,作出罚款与警告220件。
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稳步推进第二批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试点。起草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配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配合发展改革委制定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惩戒管理清单,初步建立起知识产权领域失信惩戒政策体系。
立足时下 突出专项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独特优势,通过专利技术强农、商标品牌富农、地理标志兴农,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时下知识产权工作的一项重任。2021年,全局全系统以地理标志高水平保护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成效突出。新认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99个(其中74个国外产品),新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477件,累计认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490个,累计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6562件。累计核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市场主体1.7111万家,自机构改革以来实现“四连增”。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通过单独申请、互认试点和协定互保等模式累计实现110个中国地理标志在欧保护,134个欧盟地理标志在华保护。
此外,聚焦建党百年重要时刻和北京2022年冬奥会等重大活动,全局全系统不断加强知识产权立体化保护。核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等26件特殊标志登记保护。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委会火炬造型等63件奥林匹克标志实施保护。部署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指导各地知识产权管理与执法部门加强奥林匹克标志保护。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以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线,以高水平保护制度创新为引领,以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为目标,以加强执法业务指导为重点,以深化保护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增强知识产权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与海外维权能力为基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更好成效。”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李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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