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呼和浩特市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06-27 作者: 来源: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浏览:567

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高新区、和林格尔新区、各有关部门:

根据《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科技创新领域配套实施细则》,鼓励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呼设立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吸引区外高端人才对接我市主导产业开展科研攻关和成果转化,提升我市产业技术水平,现组织2022年度呼和浩特市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项目支持方向

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与呼和浩特市合作共建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面向我市传统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聚集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资源和科技人才进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攻关;遴选和评估适合在呼落地的产业化项目进行中试,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在呼转化和产业化。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研究院须具有在呼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纳税、统计地均在呼。

2.研究院依托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应已与呼市政府签定相关合作协议,且合作期目前在有效期内。

3.研究院有明确的建设方案,包括总体目标、重点建设任务、科研项目经费安排、保障措施等。

4.研究院要有与我市产业发展相关的研发人员及创新团队按计划到位,派驻来呼研发人员原则上不少于研究院总人数的1/4,且80%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5.合作期内(一般为3年)至少有15项科研成果转移到我市实现产业化或与我市企业合作实现产业化(2022年至少申报5项),至少为我市培育10家科技型企业(2022年至少培育3家)。

6.研究院具有规范的科技项目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状况良好。

7.依托高校院所与呼市政府合作协议签订时间应为《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试行)》发布时间之后(2021年6月22日)。

(二)申报项目及项目负责人

1.申报项目须符合申报领域要求,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且项目实施地点在呼和浩特市。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实施项目所需的学术水平、职业信誉和组织管理能力。项目负责人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不是研究院的在职研究人员,须提供与研究院签定的合作或服务协议。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含参公事业单位法人或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领域及指南代码

1.绿色农畜产品加工领域技术创新(指南代码R10101)

2.清洁能源领域技术创新(指南代码R10102)

3.现代化工领域技术创新(指南代码R10103)

4.新材料和现代装备制造领域技术创新(指南代码R10104)

5.生物医药领域技术创新(指南代码R10105)

6.电子信息领域技术创新(指南代码R10106)

四、申报材料(复印件)

1.呼和浩特市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项目申报书(原件);

2.呼和浩特市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三年建设方案(原件);

3.研究院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4.申报企业须提供近2年报送税务局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不足2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须提供近2年资产负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有关知识产权证书、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等;

6.有合作单位的须提供合作协议;

7.项目负责人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人才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8.研究院依托的高校、科研院所与呼市政府签定的相关合作协议;

9.项目负责人不是研究院的在职研究人员,须提供与研究院签定的合作或服务协议。

五、申报方式和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一)登录和注册。用户登录呼和浩特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huhhot.gov.cn),在网站首页“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10条科技创新领域项目申报入口”登录、注册。

(二)网上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认真阅读《呼和浩特市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项目工作指引》(可在呼市科技局网站和申报系统内查询下载),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申报书,并将相关附件材料上传到系统后提交。

(三)打印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后,即可打印带水印标识的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附件材料附后,合订胶装,一式5份。报送至归口管理单位。

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高新区、和林格尔新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辖区内企业申报的项目,汇总行文报市科技局。研究院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的直接报送呼市科技局。

各归口管理单位应根据工作指引要求,突出重点,严格审核,把好本地区、本部门的项目申报关。项目推荐须进行信用审查,本着“谁推荐、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由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信用信息进行审查,信用信息来源为:“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纳入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或单位不得申报。

市科技局业务科室不直接受理企业申报材料。

六、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系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通,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和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3日,各归口管理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0日。

七、申报联系方式

(一)申报咨询

申报咨询专线:0471-3664500

申报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系统技术支持:白皓然17704818161

李涛:0471-4366683 13948810966

(二)归口管理单位项目推荐与纸质材料受理联系人及电话

土左旗工信和科技局:张福秋0471-3132714(8165910)

托克托县工信和科技局:杜汉雄 13654887797

和林县科技局:云燕茹0471-7191254

清水河县农牧和科技局:李永斌 18686001241

武川县农牧和科技局:张永平 13514816834

新城区科技局:王胜利0471-6218326

回民区科技局:杨一萱 18547168181

玉泉区农牧和科技局:段昊举0471-6321167

赛罕区科技局:刘芯铭0471-3975325

金山高新区:乌 兰  13847168591

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王 艳 0471-8127853

和林格尔新区:张雅琼 15124730268

(三)归口管理单位统一报送纸质材料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晨光街2号呼和浩特科创中心3楼。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  0471-6621287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24日

内蒙古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保护)信息化系统(平台)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凯元写字楼10楼

指导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运维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

©蒙ICP备19002624号-4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