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个人:
根据《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的通知》(赤政办发〔2023〕4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赤峰市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自愿申报原则。
(二)按时申报原则。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资助及奖励申请。
二、申报受理时间
申请材料请于2023年5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法定工作日)期间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方式
(一)自行打印相关申请表格,按照要求填写完整。
(二)单位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均需由申请人签署其姓名与日期。
(三)递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递交材料时应同时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退还。
(四)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上报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至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科邮箱。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主体须提供正确的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如提供账号有误导致资金无法到账的责任自负。
五、申报地址和联系方式
申报地址: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科319办公室(新城区天义路南段3号)
联 系 人:何鑫 王颖
联系电话:5890586
邮 箱:cfaic501@163.com
附件:1.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知识产权
资助及奖励办法》的通知
2. 《赤峰市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申报指南
3. 申请表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赤峰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3月16日
附件1: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3:赤峰市国内、外专利奖奖励申请表及专利权共有人申报授权书.docx
附件3-4:赤峰市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企业资助申请表.wps
附件3-5:国家、自治区、赤峰市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奖励申请表.wps
附件3-6:赤峰市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传统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县)奖励申请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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