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17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在呼和浩特市组织召开了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立项论证会。来自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牧厅、林草局、能源局、气象局、交通运输厅、总工会以及自治区农科院、林科院、农业生态能源环保站、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畜牧机械分技术委员会、自治区大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内蒙古大学等20家单位的23位专家,以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的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2021年1月15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征集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截至4月30日,自治区农牧厅、林草局、水利厅、工信厅、商务厅、文旅厅、能源局、气象局、呼和浩特海关等23个厅局审核申报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566项,涉及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特色优质种养殖、能源利用、公共交通、政务服务、居家服务、气象、消防、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10多个重点领域和165个项目承担单位。
会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相关人员就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项目申报情况进行了说明。标准化处费毅处长对论证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把握原则,充分发挥标准的重要作用。二是突出重点,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研制高标准体系相关特征品质、环境要求、管理、检测、服务等地方标准,助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提高质量,确保地方标准的有效实施。
与会专家分组分领域对566个地方标准(农业类415个、工业类21个、服务业类18个,社会事业类112个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协调性、适用范围、预期效果等进行了全方位论证。经研究论证,会议最终确定了拟立项项目364个。
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依据会议结论,下达《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胡彩虹)
上一篇: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和自治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开服务网点备案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知识产权创新 环境建设工程项目的通知©蒙ICP备19002624号-4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