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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P核算要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推广运用

人类社会与其赖以发展的生态环境构成经济—社会—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概念自提出以来,我国广大地区尤其是广东、浙江、内蒙古、贵州等地就开始了GEP核算方式探索并取得明显效果,特别是2020年10月随着浙江省发布全国首部省级《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陆域生态系统》,对清晰省域“绿色家底”提供了借鉴参考的技术方案。“GEP”这一概念的面世时日尚短,是随着人类生态文明建设探索的不断深入而被明确提出,并在后续的持续深化实践中得以不断丰富发展。可以预见,随着GEP核算体系走向成熟,并运用到生态环境评估、政策制定中去,将会产生更多正向激励。同时,把GEP嵌入到多层次的政策体系之中并结合区域差异化特征,让GEP落地美丽中国,需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推进。

推动GEP核算结果引入到政策体系。推动GEP核算成果应用到相关政策奖补、资源要素配置中,须进一步提高决策的效能,真正让生态资源指数成为政府决策的行为指引和硬约束。一是积极推动顶层设计,修改完善相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行动计划,明确构建GEP核算体系等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的细化措施。同时,结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的部署和要求,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面融入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相关规划中,发挥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二是完善政策和制度体系,规范生态产品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及监管权,明确自然资源要素产权。也就是说,在具体过程中,不仅需要不断修订完善生态补偿制度,推动制定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办法,积极探索有利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财政税收制度和绿色金融政策,如浙江德清“数字两山”GEP核算平台为实施绿色发展财政奖补、分配生态补偿资金提供了精准数据支持;还要进一步建立政府采购生态产品制度,真正凸显出绿水青山的更高价值。三是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推进重大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鉴于此,要对所有建设项目和有关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优先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同时鼓励并进行对生态价值核算、生态产品交易平台、生态产品保护绩效评价等方面的深入探索,引导社会投入,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解决环境问题。

推动GEP核算引领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生态本身就是经济,保护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在GEP核算评价体系下,经济活动和生态环境均可定量化展示。首先,应充分发挥其引领经济发展的作用。可根据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供给服务、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等不同功能,发展特色生态农业、绿色工业、生态旅游业、生态文化产业、健康养生业等生态新业态,探索生态产业化模式和路径,延伸生态产品产业链,以更好地实现生态惠民、生态富民。其次,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比如作为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任务之一,福建省先行先试探索开展生态系统价值核算试点,还有深圳盐田区首创“城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考核体系及运用”,通过对“绿水青山”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为价值实现奠定基础。再次,要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根据区域发展格局,结合主体功能区定位,通过扶持共建、合作共享、股份合作、托管建设、产业招商等多种模式开展产业共建。最后,要加快节能环保产业与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的融合,依托洁净水源、清洁空气、适宜气候等自然本底条件,适度发展数字经济、洁净医药、电子元器件等环境敏感型产业,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推动GEP核算结果落地运用到实践。要加强GEP核算结果应用,推动GEP核算成果进监测、进规划、进考核、进决策,将GEP核算成果应用到生态产品市场交易、经营开发、绿色金融等层面,为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提供科学依据。首先,在生态产品市场交易层面,可依托自然资源交易平台,逐步建立以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交换为核心,政府、生态受益者、生态保护者共同参与的市场交易机制和监管体系。其次,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创新层面,应区分不同自然生态系统属性、特征,依托不同类别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确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具体来讲,以物质供给类生态产品价值为标准,探索可计量的市场化机制;以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为导向,探索间接、持续化机制;以文化服务类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为基础,探索平台式、长效化机制。比如,贵州省利用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水基金等四种模式来实现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价值,并依托良好自然环境大力开发生态旅游项目、生态体育项目、生态体验项目、生态工艺品及生态服务业,探索出一条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参与、金融跟进、市场化运作的生态产品经营开发路径。再次,在绿色金融创新层面,可利用GEP核算成果核定水源涵养、固碳、污染净化等生态产品供给,确定生态产品供给数量、质量和空间布局,进一步摸清生态资源底数,为形成合理有效的生态投融资渠道提供技术支撑。

推动GEP核算结果为绩效考核提供参考指标。GEP核算结果不仅对生态规划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而且对构建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提供科学依据与方法。将GEP核算结果引入到绩效考核,一方面,应突出经济发展质量、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绿色制度等指标建立自然资本或生态产品价值账户体系,以GEP核算结果来衡量当地生态系统产品与服务潜在价值的变化,达到保护关键自然资本存量不减少、功能不降低的目的。比如,广东深圳、浙江衢州等地正在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的制度创新,构建以GDP增长为目标、以GEP增长为底线的政绩观及相应的绩效考核体系。另一方面,应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差别化考核机制,突出绿色发展指标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权重,强化GEP指标在领导干部绿色发展绩效考核、选拔任用、离任审计等方面的应用,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和工作问责,防止简单地以经济增长评定工作实绩,引导在新发展理念下转变发展思路,改变发展方式。

综上,GEP核算的探索实践,提升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细化程度,也顺畅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两山”转化通道。只要坚持不懈地推进绿色发展,GEP核算就一定会不断走向成熟,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助力美丽中国从蓝图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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