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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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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国家安全机关因市民陈某的一个电话,及时化解了一起危害国家生物安全的风险隐患。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风险挑战也日益增多。特别是在生物等非传统安全领域,各类危害国家安全新行为新主体新危害不断涌现。日前,国家安全机关公布相关典型案例,提醒公众: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也必人人负责、人人尽责。

今年春季,正值“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期间,山东省某市市民陈某发现,境外非政府组织“某研究院”以开展生物物种相关调研为名在我国招募志愿者,大肆搜集各地的生物物种分布数据信息,并要求参与者下载专用手机软件,上传采集到的数据。

由于多次接受国家安全相关宣传教育,陈某意识到,“某研究院”的行为可能并非单纯的生态环境科学研究,而是涉嫌危害我国生物安全。4月19日,他拨通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反映了自己发现的情况。

境外组织搜集我国生物物种分布信息,威胁国家生物安全

根据陈某提供的信息,国家安全机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陈某反映的情况属实。“某研究院”系一家有某国政府背景、专门搜集世界各地生物物种信息的机构。2020年,该研究院公开发布某物种分布信息采集项目,广泛招募志愿者对所在国家的生物多样性状况进行调查,明确要求采集各类物种及所处地理坐标等信息,尤其要求注重搜集稀有物种分布信息,并通过专用软件上传。

据调查,该项目覆盖地域广,涉及我国多个省区市,包括众多自然保护区等重要区域。

该境外组织打着科研项目的名义,误导诱使很多志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搜集我国生物物种分布信息,并刻意绕开我国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审核,通过专用软件将搜集到的大量信息实时传输到境外,对我国生物安全、生态安全造成了潜在危害。国家安全机关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及时查明该项目的背景情况,开展了相应的防范处置,有效制止了我国生物物种分布数据信息的外泄。

群众国家安全意识不断提升,反映了一大批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线索

市民陈某的一个电话,帮助国家安全机关及时化解了一起国家安全隐患,其行为也得到了国家安全机关的表彰奖励。这也是近年来,广大群众积极反映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线索,助力国家安全机关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一个缩影。

国家安全机关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境外机构、组织和人员实施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已经不再局限于传统领域,非传统安全领域的风险日益上升,给我国经济社会安全平稳发展带来了风险隐患。国家安全机关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陆续破获了一大批非传统领域重点案件,消除了许多现实和潜在的危害。另一方面,近年来国家安全机关立足本职持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广大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不断提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

据介绍,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和网络举报受理平台,广大群众积极反映了一大批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线索,为国家安全机关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

生物安全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

生物安全关乎人民生命健康,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是国家总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今年11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颁布实施7周年的日子。7年来,以国家安全法为统领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逐步完善,生物安全法等一批法律相继出台,为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于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这也标志着我国生物安全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随着这部法律的出台,我国在生物安全领域形成了国家生物安全战略、法律、政策“三位一体”的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

国家安全机关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国家安全机关将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密切关注境外势力及其境内代理机构、人员在生物、生态等领域活动动向,及时发现其渗透、窃密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坚决依法打击处置,积极防范化解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也必人人负责、人人尽责。国家安全机关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以及国家安全部今年出台的《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有关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国家对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公民和组织如发现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可以拨打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或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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