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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普惠制”对我国出口影响有限

普惠制与最惠国待遇之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有关国家对中国取消普惠制待遇,说明中国经济获得了历史性崛起,但是从某些具体指标看,中国仍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出口企业应借势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向创新和效率要发展,从根本上增强自身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实力。

第四届进博会完美收官,让中国扩大开放的步伐更加自信笃定。然而,近日朋友圈里的一则消息,却让很多人“大吃一惊”。

消息说,从12月1日起,欧盟成员国、加拿大、英国等32个国家将取消对中国的“贸易普惠制待遇”。对此,有人说,取消普惠制意味着关税上调,新一轮贸易摩擦风雨欲来,也有人认为,这相当于在一夜之间把中国拉回到入世之前。

笔者就此查阅了海关总署公报,发现确有“自12月起不再签发对输往欧盟、英国等地‘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表述,这从侧面证实了上述消息的真实性。不过,因为对国际经贸规则的不熟悉,不少人在转发消息时混淆了“普惠制待遇”与“最惠国待遇”的概念,引发了不必要的猜测。

事实上,普惠制与最惠国待遇之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普惠制,顾名思义就是普遍优惠制度,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一种非歧视、非互惠的关税制度。因为它是发达国家单向给予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一项优惠,发达国家是可以单方面取消的;最惠国待遇则是国与国之间贸易条约和协定的法律待遇条款,是彼此之间相互给予的优惠,单方面取消是违约行为。此外,普惠制主要针对进出口贸易,而最惠国待遇包括缔约国双方在通商、航海、关税、法律地位等多方面的优惠、特权或豁免待遇,它比普惠制的适用范围更加广泛。

现实中,发达国家之所以对发展中国家设置普惠制待遇,主要目的在于扩大发展中国家产品对发达国家的出口。而通过扩大出口,发展中国家可以获得外汇收入、提升工业化水平,继而促进自身经济发展。这个“看起来很美”的事,其实在根本上仍摆脱不了利益这个关键词,也正是因为关税低甚至零关税,发达国家可以用低价从发展中国家买到它们需要的大宗商品。说到底,普惠制要实现的就是“发展中国家要发展,发达国家要利润”,如果发达国家想要的利润降低到一定程度甚至是没有了,它们自然就会取消普惠制待遇。

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上述国家要取消对中国的普惠制待遇了。今年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周年,入世20年来,中国对外贸易已成为推动世界贸易增长最重要的力量之一,“中国制造”在国际市场上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与认可,中国产品的竞争力较20年前已有大幅提升。正如专家所喻,普惠制的取消,标志着中国在世界贸易的赶考中“毕业”了。

当前,中国经济虽然获得了历史性崛起,但在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货物贸易国的耀眼标签下,我们仍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国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从人均GDP、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创新能力、发展的平衡性和充分性等具体指标看,中国仍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

需要指出的是,普惠制待遇取消会对一些企业出口带来不利影响,但总体看影响较为有限。一个最有说服力的例子就是中美贸易摩擦,尽管贸易摩擦持续多年,但并未影响中美之间贸易额的快速增长。不过,对于相关外贸企业来说,短期内,要充分利用我国自贸区建设的成果,把订单转移到与我国签署双边、多边自贸协定的国家和地区,以应对出口冲击;长期看,出口企业应借势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向创新和效率要发展,从根本上增强自身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实力。

好消息是,作为全球人口最多、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贸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于明年初正式生效。广大外贸企业在积极应对普惠制取消的同时,不妨在如何找准RCEP市场机遇上多一点关注,以便更好地搭乘RCEP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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