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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生活性服务业扩大优质供给

我国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动能强劲、市场空间广阔,但也存在有效供给不足等问题。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

近日,相关部门出台《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涵盖健康、养老、育幼、旅游、家政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方方面面,聚焦场地设施、人才资源等制约行业发展的短板,以此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不断扩大优质供给,满足百姓高品质、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既是百姓生活所盼,也是发展趋势所向。从行业发展来看,服务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稳定器”和“助推器”,也是吸纳就业最多的产业。随着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生活性服务业吸纳就业容量大、弹性高、方式活,能释放更多就业潜力,推动实现高质量就业。

近年来,我国生活性服务业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发展动能强劲、市场空间广阔,但也不同程度存在有效供给不足、便利共享不够、质量标准不高、人才支撑不强、营商环境不优等问题,整体发展水平与百姓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此,《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意在调动各方力量,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

要补齐短板,提升软硬件条件。我国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时间不长,专业化、精细化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原因在于行业发展的软硬件条件还不太成熟,其中服务场地设施和专业人才储备是关键。为破解这一难题,《意见》提出,“完善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服务设施。推进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强化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保障”。职业化、专业化人才是支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根基。《意见》提出,“完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养老、育幼、家政等相关专业紧缺人才培养”,为行业发展夯实基础。

要集聚合力,扩大优质供给。生活性服务业兼顾公益性和商业性,既要完善支持政策,加大财税、投资、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也要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调动市场各方力量。要对企业发展立规矩、定标准,更要充分调动它们的力量,扩大优质供给,引导和激活潜在消费需求。为此,《意见》提出,“扩大普惠性生活服务供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发展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的普惠性生活服务”。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以提升便利度和改善服务体验为导向,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未来,随着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一定能稳步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水平,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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