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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态文明引领下推动乡村振兴

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在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的背景下,农村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基础,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2021年6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也将生态保护作为专门的一章。基于此,以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乡村振兴,对于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进一步建设生态农村,实现农村生态的现代化转型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乡村承载着中华文明的乡土记忆,既是我国当前约5.1亿人的物质家园,也是构筑稳定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文明是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乡村振兴离不开生态文明的引领。以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乡村振兴,需要着重关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以循环经济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要求,“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推行乡村绿色发展方式,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利于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要坚持推进乡村绿色融合的多业态融合转型,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循环农业,鼓励节水、节肥、节药、节能的节约型种植技术的应用,探索“六不用”的生态农业模式。要在绿色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认证体系构建方面持续发力,拓展农产品产业链,强化品牌塑造。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制定区域产业发展政策,推行精细化、全局化、持久化规划与管理,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产业支撑。

二是持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以数字化赋能乡村振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构建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立涉农信息普惠服务机制,推动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可以依托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开发符合“三农”生态发展所需的产品、应用与服务。通过实地调查和卫星勘探等手段实现村域生态资产的数字化动态监测,拓展在农业作物监测、资源勘测、灾害预报和土地流转等场景的数字化应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的生态数字化系统治理。通过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实现乡村产业数字化、产品数字化和治理系统数字化,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奠定基础。

三是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开展乡村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教育是对社会文化传授和传播最为有效的方式,也是促进人们在村社理性下形成生态自觉最直接的途径。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弘扬生态发展理念应面向两个维度。一是农民本身需要不断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增强“主人翁”意识,调动其生态环保的积极性。同时,通过参与“市民下乡”、休闲农业等活动,提升农民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城乡生态文明一体化水平。二是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行政单元,基层组织管理者应加强环保意识、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为提升环境治理水平提供思想保障。

四是发展县域绿色经济,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县域是实现城乡融合、乡村振兴的重要支点,是国家生态治理实践的基本单元。要将“两山”理论具体落实到以县域经济为基本载体的生态经济发展过程中,推动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以资本力量加快县域产业结构调整,调动绿色经济发展潜力。以科技力量提高县域生态农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竞争力,发挥生态经济辐射带动作用,鼓励高校、科研机构扎根乡村,切实提升绿色技术水平。以人才力量扩充绿色经济发展“后备军”,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发展生态产业,建立生态农业培训中心,培训新型职业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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