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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碳工作的正确打开方式

2021年9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考察时强调:“要按照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向,对标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立足国情、控制总量、兜住底线,有序减量替代。”在此之前,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也强调:“要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尽快出台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坚持全国一盘棋,纠正运动式‘减碳’,先立后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要求,“十四五”时期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8%。就实际情况看,做好碳达峰、碳中和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美丽中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必须扎实做好,务求实效。

减碳是我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主动选择。回顾全球经济发展史可以发现,各国在进入工业社会之后,发展经济时普遍采用先污染后治理的模式。尤其是发达国家,不仅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而且在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后把发展中国家作为“污染天堂”,通过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方式进行污染的国际转移。也正是如此,气候变暖,极端天气等各类自然灾害频发,地球上资源和环境存在不可持续的挑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增长过程中,由于经济增长模式粗放,对环保治理投入不够,造成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无论是从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看,从人们对生态环境有更高要求看,还是从代际公平的角度看,绿色发展模式已成为未来的必然选择。

当前,各级政府和部门正把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减碳。在此过程中,受到对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理解不够准确,对相关政策领悟不够深入透彻,以及国家尚未出台统一的行动方案等因素影响,在实际执行中也出现一些不良苗头,“运动式”减碳、“一刀切”式减碳不同程度存在。具体表现为:一是空喊口号,相互攀比提前完成碳达峰、碳中和时间,盲目下指标,开展减碳竞赛,大造声势却不见实效。二是将问题简单化和短期化,不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能力,制定不切实际的行动方案,如对所有能耗高、排放高的项目一律关停。三是缺乏系统观,不考虑整体和局部、短期和长期,为了局部、短期利益,或者简单“一刀切”,或者根据市场主体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采取不同的政策标准,人为在减碳过程中制造不公平。

以上减碳方式的危害不容忽视。首先,从宏观方面看,没有立足我国国情,超越我国经济发展阶段,违背经济发展规律,干扰宏观经济的正常运行,最终可能导致减碳不成却影响经济发展。其次,从中观层面看,“一刀切”减碳对部分必要发展项目造成影响,推动上游部分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影响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再次,从微观方面看,简单粗暴减碳可能会加重部分企业困境,通过限制用电来减碳也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负面影响。这些错误做法的结果不仅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无益,反而会影响减碳整体进程,甚至影响长期经济增长和能源安全。因此,需要对减碳有正确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有序做好减碳。

正确认识减碳。从发展理念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切实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毕竟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人们更关注生态环境质量。从发展阶段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有助于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创新投入与生产效率。从代际公平角度看,减碳也是对子孙后代负责,实现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从国际范围看,地球是全人类赖以生存的唯一家园,减碳是我国积极承担国际社会责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个主动选择。从减碳具体操作看,需综合考量国情、社会经济承受力等因素,不可将减碳异化为某种政绩或者不切实际的目标从而逢碳必减;也不能认为距离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时间还远而无所作为或者等待观望。

统筹推进减碳。从根本上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影响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是生产、投资、消费和生活方式的重塑,要切实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一是统筹考虑多个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不仅关系到能源结构、产业结构、消费结构、投资结构调整,还涉及到经济主体生产和居民生活方式优化,对此需要综合考虑,既要鼓励绿色生产也要鼓励绿色生活,统筹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环保等各种政策运用,统筹利用政府行政手段和市场化方式,在不同领域协同推进。二是统筹考虑差异性。我国国土广袤、经济体量大,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有较大差异,减碳需要在全国整体一盘棋的框架下考虑区域差异性,制定细化减碳措施,出台针对性举措。三是统筹考虑多种方法。兼顾当前和长远,不仅对高碳排放领域进行合理控制,还要鼓励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的高效利用,通过有增有减的方式减碳,逐步实现平稳过渡,减少对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四是统筹技术和制度创新。一方面要创新技术,通过不断创新降排提效的绿色技术,逐步替代传统技术推进减碳。另一方面要创新制度,宏观方面创新体制机制,微观方面创新管理形成减碳经营新模式。

有序推动减碳。经济发展有其内在规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并非短期目标或者阶段性目标,也无法简单处理。尤其是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化石能源占比较高、煤炭作为能源主体地位短期内难以改变、工业化进程仍在持续推进的情况下,减碳工作难度相对更大,不能“运动式”开展,简单追求短期成效,而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分步有序扎实推动。一方面,分步实施。在减碳问题上设立合理的目标和时间表、路线图,初期阶段宜重点关注总量控制,在总量得到较好控制的情况下逐步追求减量进而实现碳中和。结合经济结构转变,先立后破,在控制高碳排放领域推动其走绿色发展道路的同时,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等低碳排放领域发展,在减碳的同时确保经济平稳增长以稳定减碳经济基础。另一方面,分类实施。考虑各个领域的基础条件差异、减碳难度有差异,先易后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通过先进带后进逐步推进减碳工作,蹄疾步稳推动减碳目标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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