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2起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行政处罚决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永久停止受理江苏百年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百年)办理商标代理业务, 停止受理广州市众创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众创)办理商标代理业务十二个月。
江苏百年为规避商标代理公司不可以申请注册除商标代理服务之外商标的规定,通过授意成立或关联控制等方式,恶意代理申请注册商标803件并转让牟利,其中包括诸多同他人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具有明显复制、抄袭他人商标的故意。广州众创不履行代理法定义务,受境外注册的58家与国内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名称完全相同的公司(如亚马逊技术公司、迪士尼企业公司等)委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224个与同名公司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严重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经法定程序,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永久停止受理江苏百年办理商标代理业务,停止受理广州众创办理商标代理业务十二个月,并在网站予以公告。
“蓝天”行动中,国家知识产权局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查办督办力度,充分发挥重大案件的警示和震慑作用,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进一步促进商标代理行业规范发展。
(编辑:田伊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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