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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发布

2021年,知识产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知识产权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立法、执法、普法等方面重要问题,部署法治建设工作。

(二)坚持思想引领。紧贴新形势新要求,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在制定《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过程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确保知识产权战略任务和法治政府建设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

 

(三)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实施理论学习“百千万”工程、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组织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局党校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切实将科学思想转化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不断健全完善依法治理制度体系

(一)推动重点法律法规制修订。全力推进《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工作,积极配合司法部对修改草案的审查。推进《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修改准备工作,形成修改草案初稿,涉及打击恶意注册、强化使用义务、优化程序、加强商标权保护等内容。深入开展地理标志专门立法调研,围绕两种保护模式的协调发展等重点问题开展研究。

(二)完善专利、商标审查标准政策。为适应《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修改,配套修订《专利审查指南》,完善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专利审查标准。发布《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积极推动《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改,按规章制修订程序已报市场监管总局审查。修订发布《商标审查审理指南》,规范商标审查审理程序。发布《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办法(试行)》,建立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机制。

(三)加强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开展涉及长江流域保护、外商投资、计划生育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行政处罚法修改后,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对本系统、本领域实施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的罚款规定进行清理,研提修改意见。制定印发《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等9件规范性文件,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能力水平。

三、依法履行管理职能

(一)高质量编制权责清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依据“三定”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认真梳理8个主要业务领域的权责事项,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衔接,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权责清单并按程序报送中央编办。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印发《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部署6方面16项改革举措。配合开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知识产权指标考评有关工作,发布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知识产权指标评价结果。牵头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中知识产权领域相关8项改革任务,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一版)》,向社会公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共49个具体事项的服务主体、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推动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三)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进一步加强专利、商标代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指导各地完善检查清单,推进对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和人员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国家知识产权局“互联网+监管”系统向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新增推送企业基本信息数据8782条,正确率达100%;推送监管投诉举报48项,行政处罚52项,并向社会公众提供相关制度的查询服务,公示相关监管执法情况。

(四)加强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规范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工作。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印发《市场监管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印发《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将知识产权领域列为信用信息归集重点领域。实施知识产权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加强对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监管。

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积极发挥行政调解作用。2021年10月修订印发《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办案指南》,指导地方依法依规对专利申请权归属纠纷、专利权归属纠纷、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奖酬纠纷等专利纠纷案件开展行政调解。

(二)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研究建立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重大专利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工作机制,2021年7月会同药监局印发《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制定印发《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办法》、《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关于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受理事项的公告》。受理12起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案件和首批2起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与司法部联合发文推介全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典型经验做法,确定第二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试点。全年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共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4.98万件。

(三)认真开展行政复议、专利复审无效和商标评审工作。全年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460件,其中,因复议申请人对调处结果满意而主动撤回申请的案件占比40.3%,因合法性或合理性问题被撤销的案件仅占2.7%,94.1%的案件未进入司法程序。2021年审结的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和商标评审案件数量较2020年有一定增长,但进入一审诉讼程序的案件占总结案量的比例仍处于较低水平,其中,专利复审无效案件为2.4%,商标评审案件为5.4%。充分表明行政复议、专利复审无效和商标评审在化解行政争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制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突出政治监督和党内监督,进一步推动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评价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结合党建督查指导,综合客观地确定考核等次,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党组巡视等工作中及时准确运用考核结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二)高度重视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切实把办理建议提案工作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改进自身工作的重要体现,共承办建议提案211件,其中主办建议提案54件,牵头办理件、协办会办件按时办结率达100%,建议提案完全采纳和基本采纳率达89%,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三)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纲要》、《规划》等重要文件,发布政策解读30余条,举办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10场,全面展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0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5件,通过局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8418条。

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做好普法工作部署和落实。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有关要求,结合知识产权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紧紧围绕知识产权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全国“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点组织普法活动。

(二)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评选发布2020年度专利、商标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以及商标异议、评审典型案例,展现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充分发挥行政保护优势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就各地在专利商标领域执法办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以及有关部门涉及专利商标侵权判断的问题作出23件意见答复,其中15件答复抄送各地。通过专利复审无效案件的巡回审查、公开审理、远程审理等方式提升普法实际效果。

(三)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举办2021年司级领导干部能力建设培训班,课程涉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要内容,共培训120人次。开展新入局人员法律能力培养,全年共提供法律培训36课时,培训74人次。围绕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等专题,举办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轮训班43期,培训超过1.2万人次。举办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培训班,通过讲授监管相关法律知识、研讨典型案例等,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办案能力。

七、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年来,知识产权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包括:知识产权重点领域立法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时效性和针对性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知识产权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总结法治经验,研究法治举措,努力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更加坚强的法治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快数据产权、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论证,适应新领域、新业态发展需要。推动完成《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修改。加快《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论证。提出地理标志统一立法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二是完善知识产权大宣传工作格局。加快媒体融合,构建传播矩阵,提高宣传效果。组织办好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大型活动。

三是加大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力度。探索多种法律知识培训方式,综合运用专题讲座、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由单一的课堂辅导向多元、灵活的方式转变,增强法治教育培训的系统性和针对性。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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