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三五" 规划》《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实施 意见》和《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要求,提升 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水平,增强市场核心竞争力,助力全区经济 社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决定组织开 展2020年知识产权创新环境建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项目内容
围绕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支持的战略新兴产业,面向我区中 蒙药、生物制造、马铃薯、民族传统奶制品等产业开展知识产权 分析评议与专利导航工作,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升 级,为政府决策和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提供咨询参考,扎实推进经 济髙质量发展;积极推动科研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培育工 作;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与专利周宣传活动,加强知识产权宣传 培训,普及知识产权知识;组织企业参加知识产权展览、展示活 动,宣传内蒙古知识产权优势特色产业、专利技术成果和品牌产 品;启动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杂志编印工作;积极开展知识产 权教育能力提升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人才智库建设,培养和造就 一支人才规模、结构和层次符合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满足自 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加快开展知识产权 “十三五”总结及“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 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一)申报项目的单位应认真编写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后上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 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研究确定2020年度知识产权创新环境 建设工程项目计划。
(二)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实施期满后,自治区市场监管
局(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创新环境建设工 程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经费使用参见附件2, A3纸双面打 印,装订成册,于2020年4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 邮箱nmgips@126.com,纸质材料一式六份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并确保申报材料准确、规范。
联系人:知识产权发展处强健
联系电话:0471-6628927
由卩 箱:nsgips@126.com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世纪四路内蒙古自
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519室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创新环境建设工程项目申报书
2.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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