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及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 有关单位: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推动知识产权髙质量发展 年度工作指引(2019)》《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三 五”规划》《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 实施意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要求,提升 自治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水平,增强市场核心竞争力,助力自 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决 定组织开展2019年知识产权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内容
开展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工程建设;开展中小学知识产 权教育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知识产权强 县和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县工程建设。
二、项目类型
1. 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程推进建设项目(新认定的 2019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2. 国家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程建设项目(新认定 的2018年度国家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
3. 自治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程建设项目(新认 定的2019年度自治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
4. 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推进建设项目(新认定的2019年度国家 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县);
4.2019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强县工程推进建设项目(新认定 的2019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和传统知识知识产 权保护试点县);
5.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工程推进建设项目(新认定 的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
三' 申报主体
内蒙古自治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四' 申报方式
(-)申报项目的单位应认真编写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后报送至所属盟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盟市市场监管局(知 识产权局)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材料汇总上报至自治 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处。
(二)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研 究确定2019年度知识产权质量提升计划项目,会同自治区财政厅 下达项目经费。
(三) 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实施期满后,自治区市场监管 局(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五、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度知识产权质量提 升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用A4纸打印,按项目申报书、附 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项目类型(1至5)于8月23日前将申报 材料电子版和纸质一式六份报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项 目类型(6)于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一式六份报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
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并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 确、规范。
六' 联系方式
知识产权发展处
联系人:强健 0471-6628927 18686054420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
-3-
联系人:张建宏李青潞
联系电话:13664717757 18048364778
邮 箱:nmgips@126.com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号内
蒙古科技大厦1106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度知识产权质量提升计划 项目申报书
版权所有:内蒙古知识产权服务网©蒙ICP备19002624号-4
技术支持:内蒙古云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