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施工图”(知识产权报)

时间:2022-04-18 作者: 来源:知识产权报 浏览:344

知识产权的荣光,莫过于用实干和业绩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面向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的第一个5年,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下称《规划》),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总体设计下,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之路绘制了具体施工图。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保护迈上新台阶、运用取得新成效、服务达到新水平、国际合作取得新突破的“四新”目标和8项预期性指标,部署了5个方面重点任务,设立了15个专项工程,有力确保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知识产权工作被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党中央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战略部署,出台了《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等系列决策部署。

“十三五”时期,知识产权规划第一次列入国家重点专项规划。《“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聚焦我国知识产权当时面临的“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阶段性挑战,提出促进知识产权司法行政保护形成有效衔接、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紧密融合、提升转移转化效益等发展目标,部署了一系列务实举措,指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取得诸多历史性成就。

而今,知识产权对激励创新、打造品牌、规范市场秩序、扩大对外开放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一背景奠定了“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工作坚持质量优先、坚持强化保护、坚持开放合作、坚持系统协同的基调。《规划》就此展开全面部署。

《规划》深入研判,准确布局。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线,以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有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知识产权保护迈上新台阶、知识产权运用取得新成效、知识产权服务达到新水平、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取得新突破等4个主要目标,设立“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等8个主要预期性指标。

《规划》结合实际,扎实部署。围绕5个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即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协同保护和源头保护;提高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成效支撑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完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体制机制,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效益;构建便民利民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促进创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主动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提升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和文化建设夯实事业发展基础。为了顺利推进这5个方面重点任务,夯实发展基础,畅通工作链条,《规划》还设立了商业秘密保护工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工程、一流专利商标审查机构建设工程、“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工程等15个专项工程。

《规划》还从加强组织领导、鼓励探索创新、加大投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等4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规划》和《纲要》关于主要目标任务的战略构想,进一步细化落实为行动方案和实施路径,陆续印发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知识产权人才“十四五”规划》《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等“十四五”知识产权分项规划。

各地积极贯彻落实《规划》的决策部署,以《规划》为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准确把握地方知识产权事业建设的阶段性目标任务,陆续制定出台地方“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其中,上海以实施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为引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创新改革,包括深化市区两级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在浦东新区实施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安徽积极制定实施省、市两级“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着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体系,通过推进知识产权“一件事”集成改革等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服务能力建设,深度融入长三角知识产权一体化发展,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知识产权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知识产权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和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有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好新形势下的知识产权工作,确保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当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奋力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局面。(记者 李杨芳)

内蒙古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保护)信息化系统(平台)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凯元写字楼10楼

指导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运维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

©蒙ICP备19002624号-4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