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知识产权创新环境
建设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19)》《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 实施意见》和《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要求, 提升自治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水平,增强市场核心竞争力,助力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知识产权创新环境建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围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为政府决策和企业参与市场竞疋”陶参考,避免经济科技活动因知识产权导致的重大损失: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动企业、高校及科研组织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开展专利导航建设工程,及时发布行业专利风险预警信息;加强知识产权人才资源整合与共享,建立知识产权人才智库;建立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发挥知识产权信息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创新活动的支撑作用;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与专利周宣传活动,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普及知识产权知识;组织企业参加知识产权展览、展示活动,宣传内蒙古知识产权优势特色产业及企业的相关专利技术成果;依托贫困地区地域优势资源,实行地理标志品牌发展战略。
二、项目类型
1. 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
2. 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推进工程项目;
3. 专利导航建设工程项目;
4. 知识产权人才智库建设工程项目;
5. 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6. 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及展览展示活动项目;
7. 地理标志精准扶贫项目。
三、 申报主体
内蒙古自治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项目的单位应认真编写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处。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研究确定2019年度知识产权创新环境建设工程项目计划,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下达项目经费。
(二)项目实施期限为1-2年。实施期满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五、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创新环境建设工程项目串报书》(见附件),用A4纸打印,按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袁订成册,于2019年8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一式六份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处。
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并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 确、规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强健
联系电话:0471-6628927
邮 箱:nmgips@126.com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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