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自治区知识产权专项
资金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及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为做好自治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评估工作,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杈局项目管理相关要求,开展2019年自治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估范围
(一) 知识产权质量提升项目。包括知识产权强县工程推进建设项目、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程推进建设项目;
(二) 知识产权创新环境建设项目。包括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推进工程项目、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培育工程项目、内蒙古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等;
(三)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项目。包括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项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托管工程项目、知识产权 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项目。
二、 评估内容
2019年自治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中期执行情况。
三、 报送材料
(一)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中期评估报告(见附件1);
(二)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中期财务执行情况报告(见附件2)。
四、工作程序
请各盟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相关项目承担单位于8月21日前将有关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五、联系方式
知识产权发展处
联系人:强健:0471-6628927
陆曼菲:0471-4953596 18404816925
知识产权保护处
联系人:刘淑婷:0471-6628259
邮 箱:nmgip2017@ 126.com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 技大厦1106室。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中期评估报告
2.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中期财务执 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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