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构建耕地资源“三位一体”保护格局过程中,轮作休耕、生态修复等系列耕地生态保护措施被相继提出,有效提升了耕地生态功能。然而,当前耕地生态保护的内涵仍比较模糊,实施途径和制度建设也存在较多探讨空间。基于我国社会经济转型对耕地保护的新需求,如何厘清耕地生态保护内涵,健全耕地生态保护制度体系,成为新时期协调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目标、实现耕地生态系统永续利用的时代命题。
把握新时代耕地生态保护内涵。耕地生态保护旨在通过保护耕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维护耕地的本底健康及其与周边环境的平衡关系,使耕地生态系统保持良好状态,促进耕地的可持续利用。实现耕地生态保护,应重点把握好“三对关系”。
首先,耕地保护必须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关注耕地生态系统对周边生态系统的影响,以及周边生态系统对耕地功能的支撑作用。其次,耕地生态保护应协调好生产功能与生态功能的关系,耕地生产不能以破坏耕地生态环境为代价。耕地生态建设应有助于促进耕地健康,防止耕地退化和过度利用。此外,耕地生态保护还应实现耕地自然系统与耕地利用系统的耦合。要将耕作方式的优化纳入生态保护范畴,以创新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动形成绿色高效的耕地利用模式。
建立耕地生态保护激励机制。当前,我国耕地生态补偿体系尚不完善,存在市场缺位、补偿“一刀切”等问题。为此,需要从完善耕地生态补偿资金供给体系、建立差异化补偿机制和发挥市场作用等方面入手,加强耕地生态保护激励机制建设。
一是构建中央统筹下的多元化、跨区域的耕地生态补偿资金供给体系。二是构建差异化补偿机制。以耕地生态功能为主要依据,通过评价不同地区不同类型耕地生态价值,划分耕地生态价值等别;采用条件支付方式,对实施特定耕地生态利用行为的耕地保护主体进行补偿,形成“以补偿促保护”的良性循环。三是发挥市场对耕地生态保护的激励作用。以市场手段推动农村生态产业发展,完善对农产品的生态认证制度,采取多元化的补偿方式,提升农业生态产品建设水平,保护参与者的积极性。
完善耕地生态保护监督机制。当前,我国耕地生态保护监督机制尚不健全,难以对耕地生态保护的落实形成有效支撑。我们要从评价、考核、问责等方面建设耕地生态保护监督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首先,将耕地生态状况指标纳入耕地数量和质量监测评价体系。着力完善耕地生态特征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以遥感、定点监测、地面调查等方式获取耕地生态特征指标,开展耕地生态状况清查,建立耕地生态状况定期监测评价制度。其次,根据各地主要的耕地生态问题,统筹开展轮作休耕、农用地整治等耕地生态修复措施。最后,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考核与问责机制。由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已监测耕地的生态保护情况进行现场复核,并将评价结果纳入政府工作绩效。依据“村级发现、乡级制止、市县查处”的层级责任分工,根据调查结果对耕地生态退化严重地区的相关单位或人员展开问责,并及时进行查处。
创新保护性耕作技术。解决耕地生态问题,需要创新并应用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保护性耕作技术。
一是要加强保护性耕作技术基础研究。加强对不同耕作技术下土壤理化性质、土壤生物活动状况等变化过程的研究,针对土壤酸化、土地板结、地力退化等实际性问题,研发成本低、可操作性强、易于推广的保护性耕作模式。二是以规模经营主体为载体,加快试点地区保护性耕作技术的试验应用。规模经营主体的土地较为集中,具备大规模实施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条件,可在保护性耕作技术试验和推广中充当“媒介”角色。三是创新推广模式,提高农民自身生态保护意识。可指定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区域内耕地生态状况差异,分区开展耕作技术指导与培训,加快实现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模式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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