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重要战略部署和重大战略任务。在乡村全面振兴进程中,乡村文化振兴是更持久、更深厚的铸魂工程。而在乡村文化振兴中,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是更基本、更有后劲的守根工程。然而随着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特别是在传统“去农化”“跳农门”思想的影响下,农村日益呈现出空心化、空巢化、老龄化等趋势。近年来,国家出台了鼓励和倡导返乡、下乡、创业、创新等多项政策,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当前农村人口外流、人才匮乏的现状。要让农村成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地方,就必须从根本上解决好“人”的问题,全面激活农村多元文化主体,促进多主体统筹协同形成合力,传承发展和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
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与中国传统农业文明相适应的农村传统文化,经过几千年的积淀,深深扎根于农村,是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的文化根基和重要生长点。但在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征程中,历经岁月锤炼的农村传统文化还缺乏自身发展活力,存在着整理挖掘不够、引导不力、规划不足等问题。为进一步增强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影响力、凝聚力和创造力,迫切需要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和导向作用,强化其顶层设计与规划引导功能。具体来说,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建设。
一是要加强党对农村文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管农村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农村文化脱贫和乡村文化振兴的关键。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发挥地方党政、村支两委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的导向作用,巩固党在农村的思想文化阵地,在满足农民“富口袋”需要的同时,培塑乡土文化之根,解决好农民“富脑袋”的需求。
二是要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整体规划职能。农村传统文化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农村基层党组织必须站在乡村振兴战略全局的高度,从农村传统文化传承实际出发,科学制定文化传承的长远目标、发展方向和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农村整体发展战略之中,做好顶层设计。
三是要落地落细落小,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传承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离不开地方党政、宣传部门、文明办、新广局、教育局、文联、文化馆、艺研所、文明实践所(中心)、乡镇文化站等部门的直接领导和管理。同时,也需要与农村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多部门的通力合作。要让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渗透到农村经济发展、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社会治理等方方面面,形成联合、联盟、联动的深度开发格局。
以农民为主体,发挥知识分子特别是新乡贤的先锋作用。世世代代生于斯长于斯的农民,是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承载主体,也是留住“乡愁”、守望精神家园的传承主体。随着农村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传统意义的乡田同井、守望相助、自给自足的农民正逐渐分化。但无论是守护乡土的传统农民,还是以农业为事业的新型职业农民,或为生计奔波的农民工,或为梦想奋斗的农村大学生,都是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不可或缺的主体性力量。
在乡村振兴进程中,为进一步激发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内生动力和活力,迫切需要发挥好农民群众的主体性作用。其一,以农民群众的自觉保护与传承为根本。农民既是传承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建设主体,也是受益主体。这就需要从根本上增强农民对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度认同,坚定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自觉肩负起保护、传承、创新传统文化的责任和担当。而农民自身文化素质的高低,又直接关系到文化传承的深度、广度和高度。所以,必须全面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提升农民的主体意识、传承能力和实践能力。其二,以农村知识分子的传承与创新为支撑。促进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人才是关键。农村知识分子如各类专业人才、文化能人、工匠、艺人、传承人等,是一支懂农、爱农、有文化、有情怀的人才队伍。建立健全农村本土人才培育和服务的体制机制,鼓励、支持和引导农村知识分子参与到农村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中,能够更好地发掘和弘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其三,鼓励和支持农村本土人才回流。无论是为梦想还是为生计离开家乡前往城市的人,其文化之根都深扎于农村。建立健全农村本土人才回流的长效机制,促进农村大学生、社会贤达、文化名人等返乡回流与就业创业,着力培塑和发展新乡贤,对传承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将起到重要的先锋和桥梁作用。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探索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开发的PPP模式。悠悠乡愁和浓浓乡情是农村传统文化散发出的独特文化魅力,也是中华儿女内心最深沉的情感寄托。在中华民族浩瀚五千年的文明进程中,勤劳的中华儿女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铸就的悠久而光辉的农业文明,汇聚成了现代文明的稳固基因和精神纽带。在中国城镇化进程加快的今天,一股返璞归真、回归田园的逆城镇化潮流正如火如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方面要继续推动城镇化建设。另一方面,乡村振兴也需要有生力军。要让精英人才到乡村的舞台上大施拳脚,让农民企业家在农村壮大发展。城镇化、逆城镇化两个方面都要致力推动。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也不能衰落,要相得益彰、相辅相成。逆城镇化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乡村文化振兴进程中人才流失问题,而且可以促进社会资本、要素等流向农村。这对于推进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度开发和产业化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传承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抢救式挖掘整理、研究阐发、宣传教育是第一位的,而科学开发、合理利用,促进传统文化的实践融入和产业化发展,赋予其鲜活的生命力,则是对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更深层次的保护。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专门对保护利用农村传统文化、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进行了详细规划。依托农村特色传统文化资源,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和塑造特色文化品牌,就是要充分利用农村独占性、专属性的文化资源,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和资本对其进行产业化、品牌化开发。从文化主体角度来看,随着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深化以及文化市场准入门槛的降低,农村文化产业主体逐渐壮大,结构逐渐优化。
在新时代乡村振兴背景下,传承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其深度发展和实践养成,迫切需要培育现代市场体系,进一步激发多元文化主体的动力和活力。具体来看,一是壮大国有农村文化主体,要着力做大做实做强和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推进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产业化、集约化和规模化发展。二是培育非公有制农村文化主体,及时调整和放宽文化市场准入政策,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资本参与农村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开发。三是支持农村多元文化主体的合作,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的PPP模式,鼓励民营资本、私营企业等多元文化主体与政府展开合作,对一些独占性传统文化资源进行深度开发和利用,优化农村文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提高农村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打造一批“土字号”“农字号”“乡字号”地方特色的农村文化品牌。
传承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续写新时代乡愁新画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以乡愁为纽带、以乡情为桥梁,留住乡土人才、吸引思乡人才、广聚爱乡人才,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知农、爱农、兴农人士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基层党委领导、农民为主体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动局面,形成良好的文化生态,为实现乡村振兴培根铸魂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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